【唐韻】桑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蘇故切,𠀤音素。【說文】吿也。【玉篇】論也,吿訴冤枉也。【廣韻】毀也。【左傳·成十六年】郤犫訴公于晉侯。【註】譖也。【史記·龜筴傳】王有德義,故來告訴。
又【說文】或作𧪜。亦作愬。【論語】膚受之愬。【註】愬己之冤也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引作訴。
又【韻會小補】通作遡。【戰國策】衞君跣行,告遡於魏。【註】遡愬同。
又【集韻】昌石切,音尺。亦毀也。 【說文】本作𧦡。【字彙補】譌作辨,非。辨字左从言作。
又𧩵。
详细字义
◎ 诉
动
(1) (形声。本义:告状;控告)
(2) 同本义 [accuse;charge;complain]
诉,告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负孝公之周愬天子。——《公羊传·昭公三十一年》
必东愬于齐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
即连楮为巨幅,广二丈,大书一“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——明· 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又如:起诉;上诉;公诉;诉呈(诉状);诉权(起诉和诉原的权利);诉辩(申诉并辩白);诉牒(诉状);诉告(上诉;告状)
(3) 告诉,说给人听 [tell;relate;inform]
正遇延平二人,诉说前事。——《三国演义》
弦弦掩抑声声思,似诉平生不得志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
吾与并肩携长,低低切切,何事不语?何情不诉?——林觉民《与妻书》
又如:诉怨(对人诉说怨愤之情);诉长道短(原原本本地向人诉说);诉事(陈诉事情);诉屈(申诉冤屈);诉言(诉说)
(4) 求,求助 [resort to]。
如:诉诸武力
(5) 有事实根据地说人坏话。通“愬 [slander]
取货于宣伯而诉公于 晋侯。——《左传·成公十六年》
公伯寮愬 子路于 季孙——《论语·宪问》
告也。从言,厈省聲。《論語》曰:“訴子路於季孫。”𧪜,訴或从言朔。愬,訴或从朔、心。桑故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厈非聲。蓋古之字音多與今異。如皀亦音香、釁亦音門、乃亦音仍,他皆放此。古今失傳,不可詳究。
(訴)告也。从言㡿聲。桑故切。五部。凡從㡿之字隷變爲厈,俗又譌斥。論語曰:訴子路於季孫。憲問篇文。
(𧪜)𧩯或从言朔。
(愬)𧩯或从朔心。今論語作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