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唐韻】桑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蘇故切,𠀤音素。【說文】吿也。【玉篇】論也,吿訴冤枉也。【廣韻】毀也。【左傳·成十六年】郤犫訴公于晉侯。【註】譖也。【史記·龜筴傳】王有德義,故來告訴。
又【說文】或作𧪜。亦作愬。【論語】膚受之愬。【註】愬己之冤也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引作訴。
又【韻會小補】通作遡。【戰國策】衞君跣行,告遡於魏。【註】遡愬同。
又【集韻】昌石切,音尺。亦毀也。 【說文】本作𧦡。【字彙補】譌作辨,非。辨字左从言作。
又𧩵。
詳細字義
◎ 訴
動
(1) (形聲。本義:告狀;控告)
(2) 同本義 [accuse;charge;complain]
訴,告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負孝公之周愬天子。——《公羊傳·昭公三十一年》
必東愬於齊。——《戰國策·齊策》
即連楮爲巨幅,廣二丈,大書一「屈」字,以兩竿夾揭之,走訴行御史臺。——明· 高啓《書博雞者事》
又如:起訴;上訴;公訴;訴呈(訴狀);訴權(起訴和訴原的權利);訴辯(申訴並辯白);訴牒(訴狀);訴告(上訴;告狀)
(3) 告訴,說給人聽 [tell;relate;inform]
正遇延平二人,訴說前事。——《三國演義》
弦弦掩抑聲聲思,似訴平生不得志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琵琶行(並序)》
吾與並肩攜長,低低切切,何事不語?何情不訴?——林覺民《與妻書》
又如:訴怨(對人訴說怨憤之情);訴長道短(原原本本地向人訴說);訴事(陳訴事情);訴屈(申訴冤屈);訴言(訴說)
(4) 求,求助 [resort to]。
如:訴諸武力
(5) 有事實根據地說人壞話。通「愬 [slander]
取貨於宣伯而訴公於 晉侯。——《左傳·成公十六年》
公伯寮愬 子路於 季孫——《論語·憲問》
告也。从言,厈省聲。《論語》曰:“訴子路於季孫。”𧪜,訴或从言朔。愬,訴或从朔、心。桑故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厈非聲。蓋古之字音多與今異。如皀亦音香、釁亦音門、乃亦音仍,他皆放此。古今失傳,不可詳究。
(訴)告也。从言㡿聲。桑故切。五部。凡從㡿之字隷變爲厈,俗又譌斥。論語曰:訴子路於季孫。憲問篇文。
(𧪜)𧩯或从言朔。
(愬)𧩯或从朔心。今論語作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