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唐韻】舉友切【韻會】已有切,𠀤音九。【說文】石之次玉黑色者。【詩·衞風】投我以木李,報之以瓊玖。【傳】瓊玖,玉名。【釋文】玖,音久。書云:玉黑色。
又【五音集韻】居祐切,音救。義同。
石之次玉黑色者。从玉久聲。《詩》曰:“貽我佩玖。”讀若芑。或曰若人句脊之句。舉友切
(玖)石之次玉黑色者。詩木瓜傳曰。玖、玉名。𠀌中有麻傳曰。玖、石次玉者。按不應同物異訓。葢木瓜傳本作玉石。漢書西域傳。于闐國多玉石。注曰。玉石、石之似玉者也。楊雄蜀都賦亦言玉石。轉寫石譌名耳。玖音近黝。故訓黑色。从王。久聲。陸德明引說文紀又反。唐韻舉友切。古音在一部。詩久字在一部。孔子易傳久在三部。詩曰。貽我佩玖。貽當作詒。王風文。讀若𦬊。此古音在一部之證。或曰。若人句脊之句。此又一音也。上句音鉤。下句當作痀。?部曰。痀、曲脊也。古讀如苟。句聲在四部。此一部三部四部合韻最近之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