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字彙】俗戀字。
详细字义
◎ 恋
〈动〉
(1) (形声。本义:留恋,依依不舍)
(2) 同本义 [feel attached to;be reluctant to part]
孌,慕也。字亦作戀。——《说文》
有孚恋如思也。——《易·小畜·子夏传》
羁鸟恋旧林,池鱼思故渊。——晋· 陶潜《归田园居五首》
又如:贪恋(十分留恋);眷恋(深切地留念);依恋(留恋);恋土(依恋乡土,慕恋故里);恋主(依恋主人,不忍离去)
(3) 思念,怀念 [miss sb.]
征夫怀远路,游子恋故乡。——汉· 苏武《诗》之四
如:恋恩(怀念恩泽);恋旧(怀念老朋友)
词性变化
◎ 恋
〈名〉
男女相爱 [love]。
如:恋诗(表达爱情的诗);恋歌
慕也。从女䜌聲。力沇切〖注〗𡢛,古文孌。
𡡗,順也。从女𤔔聲。《詩》曰:“婉兮𡡗兮。”
孌,籒文𡡗。力沇切
(𡡗)順也。邶風傳曰:孌,好皃。齊風傳曰:婉孌,少好皃。義與許互相足。从女𤔔聲。力沇切。十四部。詩曰:婉兮𡡗兮。齊風甫田。曹風𠋫人。
(孌)慕也。从女䜌聲。此篆在籒文爲𡡗,順也。在小篆爲今之戀,慕也。凡許書複見之篆皆不得議𠛹。廣韵卅三線曰:戀,慕也。孌、戀爲古今字。廣韵力眷切。十四部。大徐力沇切。廣韵二十八獮此切訓美好。
(孌)籒文𡡗。宋本如此。趙本、毛本𠛹之。因下文有孌慕也,不應複出。不知小篆之孌,爲今戀字,訓慕。籒文之孌,爲小篆之𡡗,訓順。形同義異,不嫌複見也。據全書之例,亦可𡡗後不重出。而於慕也之下益之云籒文以爲𡡗字。凡言古籒以爲某字者亦可附於某字之下,如艸篆下可出屮篆云古文艸,巧篆下可出丂篆云古文巧,其道一也。今毛詩作孌,正用籒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