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說文】古文棄字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是弃𨻰也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周后稷名弃,其母姜原欲弃之,因名曰弃。餘詳木部八畫。
(棄)〔古文〕弃𢍞𨓋【唐韻】詰利切【韻會】磬致切【正韻】去冀切,𠀤音器。【說文】捐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忘也。【詩·周南】不我遐棄。【禮·冠禮·祝辭】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(棄)
详细字义
◎ 弃
〈动〉
(1) 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,三点表示羊水,头向上表示逆产。中间是只簸箕 ,下面是两只手。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。小篆写法大同小异。本义:扔掉;抛弃)
(2) 同本义 [throw away;discard;abandon]
弃,捐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弃者,不孝子人所弃也。”
天之弃商也久矣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
抛子弃草间。——王粲《七哀》
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——苏洵《六国论》
敌弃炮仓皇遁。——清· 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
子孙弃者。——清· 袁枚《黄生借书说》
弃其妇。——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弃甲投戈。——《广东军务记》
弃厌(嫌弃;厌恶);弃亲(抛弃亲族);弃礼(抛弃礼制);弃秽(抛弃秽浊);弃失(丢失);弃地(丢弃田地);弃灰(把灰烬弃在路上);弃物(被丢失之物);弃国(丢失封国或都城);弃才(被遗弃的人才)
(3) 废,废除 [abolish]
水官弃矣。——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。注:“废也。”
弃言(已经废弃之言);弃法(废弃法度);弃井(废井)
(4) 忘记 [forget]
弃,忘也。——《尔雅》
其庸可弃乎。——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。注:“犹忘。”
弃忽(遗忘,忽略)
(5) 违背;背叛 [violate;betray]。如:弃命(违命;抛弃命令);弃天(违背天意);弃言(背弃诺言);弃信(违背信义);弃约(违约,不守前约)
(6) 离开 [leave]
子弃寡人。——《战国策·秦策》。注:“去也。”
弃予(离开我);弃代(去世)
(7) 旷,耗费 [expense]。如:弃力(费力);弃日(耗费时日,虚度光阴)
捐也。从廾推𠦒棄之,从𠫓。𠫓,逆子也。弃,古文棄。𠆉,籒文棄。詰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𠫓,他忽切。
(棄)捐也。手部曰:捐,棄也。从廾推𠦒棄也。竦手推𠦒而捐之也。从㐬。㐬,逆子也。旣以廾𠦒㑹意。又加㐬以箸之。㐬者,不孝子。人所棄也,棄,詰利切。十五部。
(弃)古文棄。古文以竦手去屰子㑹意。按𠆉字𣜩變作棄,中體佀世。唐人諱世,故開成石經乃凡碑板皆作弃,近人乃謂經典多用古文矣。
(𠆉)籒文棄。今字亦從云不從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