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唐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楚交切【集韻】初交切,𠀤音䜈。【說文】叉取也。【徐鉉曰】今俗別作抄。【廣韻】略也。【後漢·公孫瓚傳】尅會期日,攻鈔郡縣。
又【韻會】或作摷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摷昆聊。
又作抄。【杜甫詩】飯抄雲子白。
又姓。【正字通】明鈔秀,鈔奇。
又【增韻】謄寫也。【抱朴子·金丹卷】余令略鈔金丹之都,較以示後之同志者。
又【博雅】强也。
又【廣韻】初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楚敎切,𠀤音勦。【周禮·夏官·射鳥氏敺烏鳶註】烏鳶善鈔,盜便汙人。【釋文】鈔,初敎反。
又【正字通】楮貨名。宋史,紹興二十四年,女眞以銅少,循宋交子法,造鈔引一貫、二貫、三貫、五貫、十貫五等謂之大鈔。一百、二百、三百、五百、七百五等謂之小鈔。與錢𠀤用,以七年爲限,納舊易新,諸路置交鈔庫官受之,每貫取工墨錢十五文,公私便焉。
又【韻會定正】官收物而給印信文憑也。卽今鈔關。
又與杪同。【管子·幼官篇】敎行於鈔。【註】鈔,末也。【又】聽於鈔,故能聞未極。【註】鈔,深遠也。
又【集韻】齒紹切,音𪍑。取也。
詳細字義
◎ 鈔
〈動〉
(1) 掠取;搶掠。後作「抄」 [rob]
鈔,叉取也。從金,少聲。——《說文》。俗字作抄。
遮取謂之抄掠。——《通俗文》
攻鈔郡縣。——《後漢書·公孫瓚傳》
又如:鈔掠(劫掠騷擾;劫奪他人財物)
(2) 謄寫。也作「抄」 [copy]
溥幼嗜學,所讀書必手鈔。——《明史·張溥傳》
又如:鈔白(抄錄的公文副本);鈔胥(擔任謄錄鈔寫工作的小吏。也作「抄胥」)
詞性變化
◎ 鈔
〈名〉
(1) 紙幣名。現在稱紙幣爲鈔票,簡稱鈔 [paper money]
遞制交鈔,與錢並用。——《金史·食貨志三》
又如:外鈔(外國的鈔票);冥鈔(迷信人給死人燒的假鈔票,有些地方叫紙錢)
(2) 泛指錢 [money]。
如:破鈔(請客送禮破費錢);錢鈔(舊時泛指錢)
(3) 文學作品等經過選錄而成的集子 [collection]。
如:《北堂書鈔》、《章太炎文鈔》
(4) 姓
叉取也。从金少聲。楚交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抄。
(鈔)叉取也。叉者,手指相逪也。手指突入其閒而取之,是之謂鈔。字从金者,容以金鐵諸器刺取之矣。曲禮曰:母剿說。剿卽鈔字之叚借也。今謂竊取人文字曰鈔,俗作抄。从金少聲。楚交切。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