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唐韻】徒䰟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徒渾切【正韻】徒孫切,𠀤音屯。【說文】小豕也。【小爾雅】豬子曰豚。【易·中孚】豚魚吉。【孔疏】豚,獸之微賤者。【禮·曲禮】凡祭宗廟之禮,豚曰腯肥。【周禮·天官·庖人】春行羔豚,膳膏香。
又地名。【左傳·定六年】公侵鄭,往不假道于衞。及還,陽虎使季、孟舍于豚澤,衞侯使彌子瑕追之。
又水名。【字彙補】豚水,在牂柯郡。
又姓。【印藪】有豚少公,漢人。
又河豚,魚名。與魨同。【博雅】鯸䱌,魨也。背靑,腹白,觸物卽怒,其肝殺人。【註】正今人名爲河豚者也。
又【廣韻】或作㹠。【莊子·德充符】適見㹠子食于其死母者。【晉書·謝混傳】每得一㹠,以爲珍膳。【音義】㹠,卽豚字。
又【集韻】通作肫。【晉書·王濟傳】蒸肫甚美。
又書作𧱸。【石鼓文】射其𧱸蜀。【釋文】作豚。
又書作𦚌。【石鼓文】又體如𦚌。【釋文】作豚。
又【集韻】杜本切【正韻】徒本切,𠀤屯上聲。行曳踵也。【禮·玉藻】圈豚行不舉足。【註】豚性散,圈之則聚而回旋于其中。圈、豚𠀤上聲。
又【集韻】或作腯。【禮·曲禮】豚曰腯肥。【釋文】腯亦作豚。
又【韻會小補】徒困切,屯去聲。義同。
又【字彙補】都昆切,音墩。土豚,土墩也。【魏志·蔣濟傳】豫作土豚,遏絕湖水。
又叶徒丁切,音庭。【李尤·席銘】施席接賔,士無過賢。値時所有,何必羊豚。賢音𠛬。 【說文】从彖省,象形。从又持肉,以給祠祀。篆文从肉豕作豚。【玉篇】作𧱔。【類篇】作𦜼。【集韻】作𠭣。亦作腞。或作豘、𨔵。
小豕也。从彖省,象形。从又持肉,以給祠祀。凡豚之屬皆从豚。豚,篆文从肉豕。徒魂切
(𢄉)小豕也。方言:豬,其子或謂之豚,或謂之豯。从古文豕。各本作从㣇省,象形五字。非也,今正。从又持肉,以給祠祀也。凡祭宗廟之禮,豕曰剛鬛。豚曰腯肥。又,手也。徒䰟切。十三部。凡𢄉之屬皆从𢄉。各本𢄉作豚。誤,今正。
(豚)篆文从肉豕。上古文,此小篆也。亦以上附二之例。不入豚於豕部附以古文𧱯者,以有从𧱯之𢖨則不得不立此部首也。爾雅音義曰:籒文作豚。玉篇亦曰:豚者,籒文皆誤。恐學者惑焉,故箸於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