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古文〕𠫩𠄙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𠀤音箏。【說文】引也。从𠬪。【徐鉉曰】音曳。𠬪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【廣韻】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又【玉篇】諫也。
又訟也。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又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【韻會】俗作争,非。
基本字义
● 爭
英语 to dispute, fight, contend, strive
德语 Kampf (S),kämpfen, wetteifern (V)
法语 lutter,disputer,discuter
引也。从𠬪𠂆。側莖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𠂆,音曳。𠬪,二手也。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
(爭)引也。凡言爭者、皆謂引之使歸於己。从𠬪𠂆。從𠬪猶從手。𠂆余制切。抴也。抴、引也。側莖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