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廣韻】與卓同。註見十部六畫。
又【正字通】俗呼几案曰桌。
高也。早匕爲㔬,匕卪爲卬,皆同義。𢂦,古文㔬。竹角切
(㔬)高也。論語:如有所立,卓爾。凡言卓犖,謂殊絕也,亦作卓躒。按稽部𥢔,特止也。辵部逴,遠也。人部倬,箸大也。皆一義之引伸。覲禮:匹馬卓上,九馬隨之。注:卓讀如卓王孫之卓,卓猶旳也,以素旳一馬爲上。素旳一馬,謂白馬也。鄭意白馬出衆故謂之卓。史記:多叚淖爲卓。早匕爲卓。此上當有從匕早三字。匕同比。早比之,則高出於後比之者矣。匕卪爲卬,皆同意。意舊作義,今正。此與凡云某與某同,意同也。竹角切。古音在二部。
(卓)古文㔬。漢隸及今隸从⺊,用古文而小篆廢矣,又疑古文恐是篆文之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