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唐韻】與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余專切,𠀤音沿。【說文】弃也。【前漢·竇嬰傳】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
又【增韻】除去也,損也。【史記·吳起傳】捐不急之官。
又病死曰捐瘠。【列子·楊朱篇】生相憐,死相捐。
又【正韻】于權切,音員。義同。
又叶于倫切,音筠。【陸雲詩】靑雲方乗,芳餌可捐。達觀在一,萬物自賔。
俗捐字。別見七畫。捐字原从䏍作。
详细字义
〈动〉
(1) (形声。从手,肙( yuān)声。本义:舍弃)
(2) 同本义 [abandon;throw away;relinquish]
捐,弃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粪除秽污谓之捐。故寺人谓之中涓。以涓为之。
捐殡。——《谷梁传·宣公十八年》。注:“弃也。”
而国无捐瘠者。——《汉书·食货志》。注:“骨不埋者。”孟康曰:“捐,谓民有饥相弃捐者,或谓贫乞者谓捐。”
捐金于野。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捐失成功。
(3) 又如:捐世(弃世。人死的婉辞);捐馆(指弃房舍,死亡的婉称。也作“捐馆舍”);捐身(牺牲生命);捐却(抛弃);捐灰(丢弃尘土)
(4) 除去;废除 [eliminate]
捐不急之官。——《史记》
(5) 又如:捐甲(脱去铠甲);捐阶(除去阶梯);捐荐(去掉荐席);捐除(废除;消除);捐书(废书不读)
(6) 捐献,贡献 [contribute]
富者捐资。——《广东军务记》
捐二万五千金。——清· 邵长蘅《青门剩稿》
捐者麋集。
(7) 又如:捐廉(官员向政府或为公务捐献自己的养廉银子);捐纳(秦代开始准许士民通过向政府捐款纳粮而买官职,历代效法,到清代而滥);捐选(挑选吉日)
(8) 花费;耗用 [expense]
人能捐百万钱嫁女,而不肯捐十万钱教子。——《五杂俎》
词性变化
〈名〉
旧时税收的一种名称 [tax]。如:车捐;房捐;苛捐杂税;上了一笔捐;捐商(旧时承包捐税的商人)
棄也。从手肙聲。與專切
(捐)棄也。𠦒部曰。棄、捐也。二篆爲轉注。从手。肙聲。與專切。十四部。按俗音居專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