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唐韻】與職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逸職切,𠀤音翊。【玉篇】繳射也。【韻會】弋,繳射飛鳥也。【周禮·夏官·司弓矢】矰矢,茀矢用諸弋射。【冬官·考工記】弓人爲弓,往體多,來體寡,謂之夾庾之屬,利射侯與弋。【詩·鄭風】弋鳧與鴈。【疏】弋謂以繩繫矢而射也。【列子·湯問篇】蒲且子之弋也。弱弓纖繳,乗風振之,連雙鶬於靑雲之際。【註】蒲且子,古善弋射者。
又左弋,官名。【前漢·百官表】少府屬有左弋。太初元年,更名爲佽飛,掌弋射。
又【韻會】弋,取也。【書·多士】非我小國,敢弋殷命。【註】弋,取也。【疏】弋,射也。射而取之,故弋爲取也。
又【玉篇】橛也。所以挂物也。【爾雅·釋宫】雞棲於弋爲榤。【疏】弋,橜也。【玉篇】一作杙。
又【釋宮】樴謂之杙。【註】橜也。
又黑色。【前漢·文帝紀贊】身衣弋綈。【註】如淳曰:弋,皁也。師古曰:弋,黑色也。
又水名。【隋書·地理志】鄱陽郡弋陽縣,舊曰葛陽,有弋水。
又縣名。【後漢·郡國志】北地郡弋居縣。
又國名。【前漢·𨻰湯傳】南排,月氏,山離,烏弋。【註】山離,烏弋,去中國二萬里。【揚雄·長楊賦】登南山瞰烏弋。
又【後漢·西域傳】栗弋,國屬康居,出名馬蒲萄酒,特有名焉。
又無弋,羌部名。【後漢·西羌傳】羌無弋爰劒者,秦厲公時爲秦所拘執,以爲奴隸,後得亡歸。羌人以奴爲無弋,以爰劒嘗爲奴隸,故因名之。
又姓。【姓苑】出河東。今蒲州有弋氏。【詩·鄘風】美孟弋矣。【註】弋,姓也。
又與㚤通。【韻會】㚤,婦官。通作弋。漢有鉤弋夫人。【前漢·外戚傳】孝武鉤弋趙倢伃。武帝巡狩過河閒,使使召之。旣至,女兩手皆拳,上自披之,手卽時伸。號曰拳夫人,居鉤弋宮。
详细字义
〈名〉
(1)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。本义:小木桩。今字作“杙”)
(2) 同本义 [spile]
以钩弋压下枝,令着地。——《齐民要术》
(3) 系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 [a retrievable arrow with a string attached to it]。
如:弋(系有丝绳的射鸟短矢);弋罗(矢缴和罗网);弋缴(猎取飞鸟的箭)
(4) 指禽鸟 [bird]
十二月,鸣弋。弋也者,禽也。——《大戴礼记》
(5) 姓氏
美孟弋矣。——《诗·傭风·桑柔》
词性变化
〈动〉
(1) 射。用带绳子的箭射猎 [hunt with bow and arrow]
戈,缴射也。——《玉篇》
弋凫与雁。——《诗·郑风·女曰鸡鸣》。疏:“弋,谓以绳系矢而射之也。”
公弋取彼在穴。——《易·小过卦》。虞注:“弋,矰缴射。”
夫弓弩毕弋机变之知。——《庄子·佉箧》
善弋者下鸟乎百仞之上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功名》。注:“弋,缴射之也。”
又如:弋射(射鸟)
(2) 取 [take]。
如:弋窃(用不正当的手段占据)
〈形〉
黑色 [black]
身衣弋绨。——《汉书·文帝纪》
又如:弋祶(黑色粗厚的丝织物)
橜也。象折木衺銳著形。从𠂆,象物挂之也。與職切文二
(弋)橜也。木部橜下曰:弋也。二篆爲轉注。爾雅曰:橜謂之杙。按俗用杙爲弋。顧用弋爲隿射字。其誤久矣。杙者,劉劉杙也。不爲橜弋字。弋象形。故从木也。象折木衺銳者形。者各本作著。不可通。今正。古箸與,者無二字。箸卽者字。折木之衺銳者爲橜。故上體象其衺銳。𠂆象物挂之也。凡用橜者爲有所表識。所謂楬櫫也。故有物挂之。又若舟之𢍿𢎄亦是。所以系舟也。故用爲合體之象形。與職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