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廣韻】式之切【集韻】升脂切【正韵】申之切,𠀤音蓍。【說文】尸,𨻰也。象臥之形。【釋名】尸,舒也。骨節解舒。不能復自勝斂也。【論語】寢不尸。【禮·喪大記】凡馮尸。興必踊。
又神象也。古者祭祀,皆有尸以依神。【詩·小雅】皇尸載起。【大雅】公尸來燕來寧。【朱子曰】古人於祭祀,必立之尸。因祖考遺體,以凝聚祖考之氣。氣與質合,則散者庶乎復聚。此敎之至也。
又主也。【詩·召南】誰其尸之,有齊季女。【箋】主設羹之事。
又𨻰也。【左傳·莊四年】楚武王荆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【註】謂𨻰師於荆也。
又【禮·表記】事君,近而不諫,則尸利也。【前漢·鮑宣傳】以拱默尸祿爲智。【註】言不憂其職,但知食祿而已。
又姓。【廣韻】秦尸佼爲商君師,著書。
又三尸,神名。 【正字通】本作𡰣,俗作尸。
详细字义
〈名〉
(1) (象形。小篆字形,屍像卧着的人形。本义: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)
(2) 同本义 [person on behalf of the dead]
尸,神像也。象卧之形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凭几曰卧。
神具醉止,皇尸载起。鼓钟送尸,神保聿归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楚茨》
祝延尸。——《仪礼·士虞礼》。注:“尸,主也。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,象心无所系,立尸而主意焉。又,男,男尸;女,女尸,必使异姓,不使贱者。”
孙可以为王父尸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尸,所祭者之孙也。祖之尸则主人乃宗子。祢之尸则主人乃父道。——《仪礼·特牲礼》注
(3) 神主牌,以木为之 [a spirit tablet]
载尸集战何所急。——《楚辞·天问》
(4) 又如:载尸以行(载着神主牌而行)
(5) 姓
词性变化
〈动〉
(1) 陈尸示众,陈列 [put a corpse in display]
尸,陈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有母之尸饔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祈父》
尸之为言失也,陈也,失气亡陈,形体独陈。——《白虎通·崩薨》
楚武王刑尸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四年》
夫却昭子…其身尸于朝,其宗灭于绛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
(2) 又如:尸谏(陈尸以谏)
(3) 立神像或神主 [erect a spirit tablet]
子胡不相与尸而祝之,社而稷之乎?——《庄子》
(4) 担任;承担 [bear]
康王既尸天子,遂诰诸侯,作《康王之诰》。——《书·康王之诰序》
(5) 执掌,主持 [hold]
谁其尸之?有齐季女。——《诗·召南·采蘋》
(6) 又如:尸盟(主持盟会);尸祭(主祭)
(7) 在其位而无所作为 [be in a state of inertia]
夫子立而天下治,而我犹尸之。——《庄子·逍遥游》
(8) 又如:尸位旷职(占据职位而不做事);尸玩(玩忽职守);尸素(居位食禄而不尽职);尸禄素餐(空食俸禄而不尽其职,无所事事);尸职(尸位,失职);尸居(安居而无为)
(9) 列阵 [arrange formation]
四年春天三月,楚武王荆尸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
◎ 尸
〈名〉
(1) 尸体 [corpse]
屍,终主也。从尸,从死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从死,尸声。许误也。
以其屍与之。——《史记·周公世家》
在床曰尸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魂去尸长留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
既而得其尸于井。——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
(2) 又如:验尸;五马分尸;尸灵(尸首;灵柩);尸格(尸单。验尸单);尸以祝之(立尸而祝祷之,表示崇敬);尸皮子(尸皮。对衣服的贬称);尸灵横骨(方言。尸体);借尸还魂;尸车(载尸柩的车子);尸身(尸体);尸丧(尸体失落);尸葬(埋葬尸体)
陳也。象臥之形。凡尸之屬皆从尸。式脂切
(尸)陳也。陳當作敶。攴部曰。敶、列也。小雅祈父傳曰。尸、陳也。按凡祭祀之尸訓主。郊特牲曰。尸、陳也。注曰。此尸神象。當從主訓之。言陳非也。玉裁謂。祭祀之尸本象神而陳之。而祭者因主之。二義實相因而生也。故許但言陳。至於在牀曰屍。其字从尸从死。別爲一字。而經籍多借尸爲之。象臥之形。臥下曰伏也。此字象首俯而曲背之形。式脂切。十五部。凡尸之屬皆从尸。